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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武昌首义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实现武昌首义学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规范网站建设,提高我校二级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功能作用,确保网页信息的时效性、一致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武昌首义学院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的接入单位和组成部分,其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网站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各部门网站提供一致的规范要求,由信息技术中心依据本办法对各建站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化监督。学校门户网站和各二级网站负责单位依据本办法建设和管理网站,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未经学校批准,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名称或简称在互联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

第二章 网站的申请与终止

第五条  学校对外的门户网站由学校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学校内部办公网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校内教学单位必须建立独立的二级网站,其他职能部门按学校统一规划单建或合建二级网站。提倡教研室、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依托所属单位或部门网站建立子网站。

第六条  二级网站及其子网站的开办,必须先向校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依据本办法进行建设。

第七条  二级网站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或违背本办法,信息技术中心有权终止该网站。

第八条  二级网站的申请:申请单位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纸质版的建站申请材料《武昌首义学院网站新建(修改)申请》(见附件1),经技术审核同意后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申请材料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站申请书(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网站建设规划,网站的功能作用、开放程度;网站拟发布的信息内容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安全审查意见;二级单位部门签章;网站建立具备的条件、设备;网站开放后的管理办法、负责人、管理员、信息发布员等。

第九条  二级网站的开通:当网站开发完成后,由信息技术中心出具《武昌首义学院网站确认函》(见附件2),交由网站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从提交签字确认函之日起48小时内信息技术中心提供虚拟主机空间和域名解析服务。

第十条   二级网站的终止:网站所属部门提交《武昌首义学院二级网站终止申请》(见附件3),经本单位网络信息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校领导批准。信息技术中心从批准终止申请之日起立即停止提供虚拟主机空间和域名解析。若已注销的二级网站需重新开通,要按照新建二级网站的程序办理开通手续。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校内机构变更造成的二级网站的终止,由信息技术中心与学校办公室(信息科)协商后,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网站的负责人、管理员、信息发布员发生人员调整时,网站责任单位须在调整完成后三天内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站点信息发布员账号申请表》(见附件4),信息技术中心将在24小时内依据其内容对部门信息员账号、权限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 网站的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信息技术中心统一为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提供虚拟主机空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自备服务器或进行主机托管,须经信息技术中心同意并备案,虚拟主机和托管主机由信息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  信息技术中心仅向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提供HTTP服务,统一使用80端口,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报信息技术中心同意并备案。

第十五条  各单位二级网站有且仅有一个,用户不得重复申请。

第十六条  用户申请的域名格式统一为x…x.wsyu.edu.cn(x…x为单位名称的拼音字母简称或英文简称)。二级网站由各部门按学校统一规划制作、维护,域名解析服务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提供。

第十七条  考虑到网站安全性及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建议各网站开发统一在基于LINUX系统的JAVA平台实现,如需使用基于其他操作系统和开发架构的网站,需要报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并由中心对其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八条  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首页文件名统一命名为index。服务器支持的首页优先顺序依次为index.html、index.htm、index.jsp。用户据此作为网站首页格式设计参考,信息技术中心不接受用户更改首页文件名的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网站群后台数据库统一为ORACLE,信息技术中心只提供ORACLE数据库服务空间,不提供基于其他数据库软件搭建的网站。(部门采用委托建设,自行管理的学校二级网站不受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第四章 网站网页设计规范

第二十条  网站结构规范

1.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便于用户搜寻所需资料。

2.在主页设置导航栏,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应避免在同一网站内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3.连续性页面应加入“上一页”、“下一页”按钮。

4.学校门户网站为二级网站提供首页链接。各二级网站也应设置链接使用户能随时方便地访问学校门户网站首页。

5.用户浏览时应能方便地跳转到网站首页和与当前页面相近信息页面。

6.网站中的路径全部采用相对路径。

第二十一条  版面风格规范

1.界面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用横向延伸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方便,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

2.二级网站首页上必须显示学校校名全称。校名全称统一使用行楷,位置原则上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禁止以部门、教学单位名称独立作为二级网站名。首页标题应为“武昌首义学院-×…×”或“×…×_武昌首义学院” (×…×为二级网站名称)。

3.子站页面风格应与门户网站风格保持相对一致,体现端庄、严谨、规范的风格。界面设计应大方得体,精致美观并能充分体现部门特点。

4.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可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结构和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一致。

第二十二条  页面尺寸规范

为兼顾客户采用不同大小的显示器浏览网页的需求,页面尺寸应按1024×768或1280×960分辨率制作,推荐尺寸为1024×768,并且兼容更高分辨率。页面长度原则上不超过3屏,宽度不超过1屏。

第二十三条  页面文件大小规范

一幅完整网页的文件(含HTML/CSS/图片/Flash)大小一般建议不大于250KB,应综合考量页面质量、视觉效果和用户下载速度关系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  网页文字规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设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置内容相似的简体中文网页。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为参考字体,字号为16磅;正文字号一律用13.5磅(折合18px)仿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英文字母和符号必须使用ASCII编码和存储。其他未提及的网页文字录入规范,参照《武昌首义学院网站信息录入规范》,如存在与其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武昌首义学院网站信息录入规范》为准。

第二十五条  所有网页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重要通知不得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拦截。

第二十六条  二级网站应具备站内部分栏目访问统计功能。访问统计包括访问量统计和各子栏目访问情况统计,便于及时调整、更新网站内容。

第五章 网站信息规范

第二十七条  网页信息的必备要素应包括:校名、校徽、网站名、导航栏、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责任人和管理员信箱及电话、学校门户网站的链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校名、校徽及其他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第二十九条  网站内容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对外公布的电话号码除办公电话外,未经本人同意一般不应提供其他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网站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第三十一条  二级网站在网页中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校门户网站保持一致。各类重要文件、数据的共享和浏览必须设置不同的用户权限。涉及学校招生、收费、人事、资产等重要数据信息,必须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上传。

第三十二条  除教务、招生、就业指导等部门及其他已经过学校领导批准的网站外,二级网站一律不允许设置BBS、交互性留言簿等栏目。

第三十三条  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可提供学校领导、本部门处级负责人、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简介。人员简介依次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职称,职务,分管工作或学术方向,主要社会兼职(市及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级社会学术团体理事或委员以上),全国及省级获奖和荣誉称号,主要学术成果等内容要素。可附本人近照并提供联系方式。在人员简介中使用“著名”、“知名”、“优秀”称谓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三十四条  职能部门二级网站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1.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科室简介及相关链接;

2.部门负责人简介:要求同第33条;

3.部门职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拟定基本内容;

4.办事指南:各种常规办事流程以及服务承诺等;

5.规章制度:法规和规章制度必须有时间标识;

6.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

7.@wsyu.edu.cn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8.工作范围涉及的学校相关情况的概况描述;

9.本部门现有管理信息系统与校园网的接口;

10.其他特色栏目。

第三十五条  教学单位二级网站应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1.学院(部)介绍:历史、特色、成果与荣誉等;

2.机构设置:党政领导班子、办公室、实验室、学术组织、德育工作、群团组织等简介及相关链接;

3.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设置、CAI课件、培养目标、实验仪器、学术报告会及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4.科研成果:科研立项及进展、论文和专著列表、科技报告会、合作交流等;

5.师资队伍:师资力量概况(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研究领域、教师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专家学者个人主页链接、其他个人主页链接;

6.思政工作:党(团)工作计划、党(团)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情况、学习园地、其他思政工作情况;

7.学生工作: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学生社团活动、新生指南、学院学生会、分团委、班级建设及主页链接、学生社会实践、学生特色刊物等;

8.最新动态:单位内部或相关新闻、内容更新信息、学术社团及文体娱乐活动安排等;

9.办事指南:各种常规办事流程以及服务承诺等;

10.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wsyu.edu.cn)等;

11.其他特色栏目。

第三十六条  学院的班级主页、同学录、自设研究机构和其他实体的网页,一律挂靠在教学单位二级网站之下。

第三十七条  未经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二级网站不能提供软件下载、音频、视频点播(VOD)等服务。

第六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三十八条  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严格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形式、内容及运行维护负责。学校门户网站和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二级网站实行管、监、制三结合的管理运行机制。

部分网站(如学校主页、学校内网)需要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内容更新维护的,各责任部门有义务和责任全力配合网站的更新,并将更新的结果一并计入网站年度考核结果中。

第三十九条  如网站需要增加如浮动图片链接、横幅图片、对联或其他形式的时效性宣传信息,需要该站主办单位出具纸质《武昌首义学院网站新建(修改)申请》(见附件1),表中应包含宣传事由、挂出时间、撤下时间、宣传图片缩略图(电子及纸质版),并经网站主办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经信息技术中心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改动。信息技术中心将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上传和下载。

第四十条  部门领导对网站的管理实行责任制。开办网站的单位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分管网站建设,负责规划、统筹、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并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领导责任。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要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公会议程。网站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共性指标。

第四十一条  网站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开办单位必须至少指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网络的教职工监控本单位网站的内容(其人选的指定与变更须及时在信息技术中心及学校办公室报备),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第四十二条 网站制作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开办单位至少要指定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网络技术的网络管理员(其人选的指定与变更须及时在信息技术中心及学校办公室报备),负责网站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

第四十三条  学校门户网站及各部门、教学单位二级网站管理员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运行。

第四十四条  学校门户网站和各二级网站分管领导、网站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在业务上接受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人员名单须报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五条  学校门户网站要及时更新信息,二级网站要及时报导单位及学校的最新动态信息,保持一定的活跃度。

第四十六条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网络工作分管领导、信息监管人员、制作维护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实行年审制,每年由信息技术中心依据本管理办法对各级网站进行审查和考评。审查和考评不合格的网站将被暂时关闭,直至整改合格。

第四十八条  按照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具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必须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学校所有二级网站的备案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集中办理。

第七章 网站的安全规范

第四十九条  网站在正式发布前应该做好程序调试及纠错工作,避免造成用户浏览出错和产生安全隐患。严禁各单位将网站的测试程序或错误代码上传进行在线调试,否则一经发现,信息技术中心将立即暂停该网站,并删除该网站的错误信息。

第五十条  各单位网站所涉及的程序编码必须严谨规范,因页面程序漏洞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用户单位自行承担。在程序漏洞未查明、修补前,校园网服务器可停止对该网站提供服务。

第五十一条  网页如涉及数据库操作应使用适当的加密方式,在服务器端对数据库的操作只能由服务器管理员进行,应尽量避免数据库被下载及被解密的风险。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站页面文件和数据库进行备份。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网站异常或数据丢失的,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网站后台的用户名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并对其在网站上进行的所有操作负责。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须立即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

第五十四条  网站管理员在上传文件前需对上传内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禁止上传与网站内容无关的其他类型文件,一旦发现上传病毒、后门木马等不良代码,信息技术中心有权立即停止对该网站提供服务。

第五十五条  各网站FTP仅允许来自校内IP用户的上传操作,允许上传的IP数量限制在1个。若用户遗失FTP密码,可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重置密码。

第五十六条  网站用户不得在服务器系统上注册或安装任何第三方开发的无法保障系统安全和稳定的组件或系统增强插件。  

未经信息技术中心允许,网站用户不得直接在服务器系统上进行任何操作,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须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在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

第五十七条  有上传附件功能的网站必须限制附件的文件类型,禁止上传可执行文件;上传附件所存放的目录不允许有执行权限;一旦发现通过页面程序上传病毒附件或留有后门的代码,信息技术中心可立即关闭该网站并删除该网站的相应信息。

第五十八条  有后台管理模块的网站,其管理权限须由网站负责人妥善分配和保管。网站上使用的数据库中如包含“密码”等敏感字段,要进行不可逆加密。

第五十九条  网站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审阅Web服务器日志,找出网站中的无效链接及不良隐患。Web服务器的操作系统及Web服务器本身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装安全补丁。

第八章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校办发〔2016〕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武昌首义学院网站新建(修改)申请

2. 武昌首义学院网站确认函

3. 武昌首义学院二级网站终止申请

4. 站点信息发布员账号申请表


附件1下载

武昌首义学院

网站新建(修改)申请表

单位

申请人姓名

申请类型

新建

新建网站网址

修改

 原网站网址

申请原因

新建(修改)后效果图及需求(可另附页):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信息技术中心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操作日期

操作人

附件2:下载

武昌首义学院

网站确认函

单位

网站地址

信息技术中心已按照单位所提需求进行网站建设,目前已开发完成。

网站完成效果图(可另附页):

信息技术中心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网站管理单位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附件3下载

武昌首义学院

网站终止申请表

单位

申请人姓名

网站地址

申请原因: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信息技术中心意见:

日期:                             签字(盖章):                        

操作日期

操作人


附件4下载

武昌首义学院

站点信息发布员账号申请表

     位:

   

    名:

号:

码:

(身份证后8位)

申请人身份:

行政人员            教师              辅导员

授权账号申请发布栏目名称

(管理所有栏目则不填写)

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信息技术中心意见:

签字(盖章):                       

操作日期:

操作人:

注:信息发布员具有信息发布权限,须承担因站点发布不当信息产生的所有问题。每位申请人须单独填写一张本表。